基于可口可樂公司與雪花啤酒公司簽訂的協議及相關的證據,法院認定可口可樂公司在無酒精果汁飲料等商品上申請的純悅商標與雪花啤酒公司使用在無酒精果汁飲料、果汁、水(飲料)等商品上的悅純商標未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可口可樂公司的純悅商標指定使用的啤酒、無酒精果汁飲料、水等商品與雪花啤酒公司的悅純商標指定使用的啤酒、無酒精果汁、水(飲料)等商品屬于同一種或類似商品。商標評審委員會及一審法院據此不予可口可樂公司申請在啤酒、無酒精果汁飲料、水等商品上的純悅商標核準注冊。
前段時間,可口可樂公司旗下冰露品牌的飲用水“純悅”上市,注冊商標一波三折終于注冊成功。“純悅”涉嫌和雪花啤酒公司注冊商標“悅純”商標近似,一直注冊不下來。
近日,基于可口可樂公司與雪花啤酒公司簽訂的協議及相關的證據,法院認定可口可樂公司在無酒精果汁飲料等商品上申請的“純悅”商標與雪花啤酒公司使用在“無酒精果汁飲料、果汁、水(飲料)等”商品上的“悅純”商標未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
那么“純悅”商標與“悅純”商標,文字相同,為何會不構成商標近似呢?
可口可樂公司的“純悅”商標指定使用的啤酒、無酒精果汁飲料、水(飲料)等商品與雪花啤酒公司的“悅純”商標指定使用的啤酒、無酒精果汁、水(飲料)等商品屬于同一種或類似商品。而“純悅”和 “悅純”兩個商標由相同的兩個漢字構成,僅前后順序不同,我國有從左至右以及從右至左兩種認讀習慣,二者若同時使用在啤酒、無酒精果汁飲料、水(飲料)等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認,或者認為商品來源之間有特定的聯系。可口可樂公司的“純悅”商標與雪花啤酒公司的“悅純”商標近似程度較高,二者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商標評審委員會及一審法院據此不予可口可樂公司申請在啤酒、無酒精果汁飲料、水(飲料)等商品上的“純悅”商標核準注冊。
不過,該案二審期間,可口可樂公司與雪花啤酒公司簽訂了協議,雪花啤酒公司履行了該協議,向商標局申請注銷“悅純”商標在“無酒精果汁、水(飲料)、飲料制作配料、礦泉水配料”商品上的使用范圍。注銷后的“悅純”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僅保留了“啤酒;姜汁啤酒;麥芽啤酒;制啤酒用麥芽汁;制啤酒用蛇麻子汁;麥芽汁”。基于兩商標指定商品在功能用途、銷售渠道、消費群體等方面具有一定差異,不構成類似商品。二審法院核準“純悅”商標在“無酒精果汁飲料、果汁、水(飲料)等”商品上的申請注冊,并撤銷了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以及一審判決。
當在后商標的申請注冊人有時會與在先商標的權利人達成協議,由后者出具同意書,認為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的兩商標不構成近似商標,同意在后商標的申請注冊時也不是絕對的。
當兩商標標志相同或基本相同相關公眾無法清楚識別時,通常會認為是由相同主體所提供,在這種情形下就不能以同意書為由準許在后商標注冊。反之,若兩商標標識僅是近似,二者之間存在一定差別,且無其他證據證明兩商標足以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服務的來源產生混淆的情況下,只要在先商標權利人同意在后商標申請注冊,可以準許在后商標注冊。
? 上海鑫勵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備案號:滬ICP備17051098號-4 網站地圖 推薦專題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1085號華申大廈1603室 1202室
免費電話:17717867637 徐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