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法律規定商標許可使用是商標權人實現商標財產權的重要途徑之一,對于商標許可使用合同,我國商標法第40條、商標法實施條例第43條均明確要求許可人應履行備案手續,但卻未涉及商標許可合同備案的法律效力問題。根據《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自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應當將合同副本報送商標局備案,而不是必須備案。商標許可合同的備案雖不是法律強制的,但是在實際使用的過程中備案還是比較好的,比不備案利大于弊,利于企業的發展和自身利益的保護,在商標的使用中也更加的規范,利于企業品牌的保護,也更加方便消費者對于產品的選購。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備案在企業商標使用中是至關重要的。
現行法律規定商標許可使用是商標權人實現商標財產權的重要途徑之一,對于“商標許可使用合同”,我國商標法第40條、商標法實施條例第43條均明確要求許可人應履行“備案”手續,但卻未涉及商標許可合同備案的法律效力問題。那到底什么是商標許可備案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
商標許可備案
所謂商標使用許可,即商標許可備案,是指商標權人將其所有的注冊商標使用權分離出一部或全部許可給他人使用,由許可方與被許可方建立商標使用許可關系。這種關系建立在這樣幾項條件上:被許可使用的商標必須是注冊商標;只有商標注冊人才能許可他人使用特定的注冊商標;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標的是商標專用權,該商標專用權的范圍僅以被核準注冊的商標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超出核定使用商品的范圍,其標的不受保護。目前,使用許可合同的方式一般包括獨占使用許可、排他使用許可和一般使用許可。
根據《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自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應當將合同副本報送商標局備案,而不是必須備案。如果合同不備案,工商管理部門不會查處,許可人和被許可人也都不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也不會影響合同的生效。
商標許可合同的備案雖不是法律強制的,但是在實際使用的過程中備案還是比較好的,比不備案利大于弊,利于企業的發展和自身利益的保護,在商標的使用中也更加的規范,利于企業品牌的保護,也更加方便消費者對于產品的選購。所以,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備案在企業商標使用中是至關重要的。
根據以上資料,我們了解了什么是商標許可備案,也明白商標許可備案并不是強制的,我們自己對于是否備案可以根據自身情況來決定,但本站小編還是提醒大家,最好在簽訂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后辦理備案,終歸利大于弊,對企業也有很多好處,今天的文章小編就說到這,如果你有其他方面想了解的,可以聯系本站在線客服進行咨詢,他們將為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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