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作為創業者常常混淆在一起。也可稱為法人的授權代表,這個代表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決于法人的授權,這個授權可以一事一授權,也可以是一攬子事項的授權。法定代表人,《民法通則》規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作為法定代表人必須是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能夠代表法人行使職權。法定代表人代表企業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權利。法定代表人的權力,是由法人賦予的,法人對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動承擔民事責任。關于法人代表這方面相對來說比較容易理解,可以簡單的理解為甲授權同意乙代表甲辦理某項事項及業務。
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作為創業者常常混淆在一起。
的確,如果非從事法律專業人士,要理清三者的關系確實有點難度,但作為創業者為此要負上一份律師咨詢費的話,恐怕多數的創業者都要望而卻步了,要想知道三者的區別是什么?別著急,往下看你就能得到答案了。
在這之前,我們先看看官方對這個問題怎么解釋,具體內容如下:
法人:即法律上擬制的人,是與自然人相對的一個概念,是具有民事權利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的實質,是一定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最常見的法人如“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因此,大家常聽到“這個單位的法人是某某”的說法是錯誤的。
法人代表:也可稱為法人的授權代表,這個代表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決于法人的授權,這個授權可以一事一授權,也可以是一攬子事項的授權。這與法定代表人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
法定代表人:《民法通則》規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這就是說,作為法定代表人必須是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能夠代表法人行使職權。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廠長、經理擔任,也可以由董事長、理事長擔任,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規定。法定代表人代表企業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權利。法定代表人在企業內部負責組織和領導生產經營活動;對外代表企業,全權處理一切民事活動。法定代表人的權力,是由法人賦予的,法人對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動承擔民事責任。但是代表人的行為超出法人授予的權利范圍,法人就可能為其承擔責任。
(以上內容來自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
從圖中我們可以看出,國家信息化部已經給出了很詳細的解答,但盡管有如此詳解的解釋,對于我們普通創業者來說要理解還是有一定難度的。
不過沒關系,我們通過舉例,來加深一下這方面的理解。
“法人”,上圖所述的人格化,其實可以簡單的理解為,把一家公司,一個單位,看成一個人,使它具備與自然人一樣有民事權利與能力,因為一個企業、一個單位它本身是不具備民事權利與能力的,而是人們通過法律允許的手段賦予了它們的民事能力與權利。
例如,甲公司想要投資乙公司35%的股權,正常我們理解為投資行為是由自然人作出的,那么一家企業本身不具備這樣的行為能力,于是就將企業進行人格化,也就是上圖所述的“法人的實質,是一定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關于法人代表這方面相對來說比較容易理解,可以簡單的理解為甲授權同意乙代表甲辦理某項事項及業務。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乙只能辦理甲授權范圍之內的事情,授權之外的事情,乙無權代表其辦理,否則將構成違法。
相較前面兩個,法定代表人的解釋相對復雜下,為了便于大家理解,我們不妨將“法定代表人”拆分為“法定”與“代表人”兩個詞來理解。
首先,“法定”就定義了其內容和組織程序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必須依法登記,所有關聯其內容和組織程序不得超越法律規定范圍。
那么,“代表人”呢?顧名思義,就是其代表某一個企業,一個社會組織,一個事業單位,來行使相關民事權利,履行相關民事義務。
二者合一,就可以簡單的理解為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代表一個企業,一個社會組織,一個事業單位來處理相關事項或者履行相關義務。
最后依舊奉上簡易的總結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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