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行政許可的申請。1.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并填寫稅務行政許可申請書;。稅務行政許可表格下載,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doc。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稅務行政許可申請時使用。申請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稅務行政許可申請的,代理人須在經辦人處簽字。稅務行政許可申請的辦理時限。除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外,稅務行政應當自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稅務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納稅人;需經多層級稅務機關辦理的申請,下級稅務機關的審查期限為20個工作日;頒發、送達行政許可決定的期限為在作出決定后的10日內。
稅務行政許可的申請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需要取得稅務行政許可,應當按照如下程序辦理:
1.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并填寫稅務行政許可申請書;
2.在法律、法規或稅務機關按照法律、法規確定的期限內提出申請;
3.按照稅務機關要求提交全部申請材料。
(二)申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請。代理人辦理受托事項時,應當出具有效身份證件和委托證明。
(三)申請須以我局提供的申請書統一格式為準。
(四)申請書及所需全部材料,由申請人或委托代理人交由各局的"文書受理窗口"處理。
稅務行政許可表格下載: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doc
《稅務行政許可申請書》填寫說明:
1、 本申請書依據《行政許可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設置;
2、 適用范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稅務行政許可申請時使用。
3、 填寫要求:
(1) 本申請書需經申請人簽章,方為有效;申請人是個人的,由申請人簽字;申請人是單位的,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
(2) 申請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稅務行政許可申請的,代理人須在“經辦人”處簽字。
4、本申請書為A4豎式,一式一份,由稅務機關留存歸入征管檔案。
稅務行政許可申請的辦理時限
除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外,稅務行政應當自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稅務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納稅人;需經多層級稅務機關辦理的申請,下級稅務機關的審查期限為20個工作日;頒發、送達行政許可決定的期限為在作出決定后的10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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