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每月銷售收入達不到10萬元,能否也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第一項規定,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只要你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標準,不管是小規模還是一般納稅人,同樣享受該稅收優惠。
公司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每月銷售收入達不到10萬元,能否也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公司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能否也享受跟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優惠?這是不是我們一部分人關心的問題呢?這里有最新政策哦,這里小編簡單為大家介紹一下吧,希望能幫助更多的投資者。
一、月銷售額不到10萬元免征附加稅費
問:公司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每月銷售收入達不到10萬元,能否也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
答復:是的,不僅小規模適用,一般納稅人也同樣適用。
政策: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第一項規定: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二、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問:公司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能否也享受跟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優惠?
答復:只要你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標準,不管是小規模還是一般納稅人,同樣享受該稅收優惠。
政策:
《關于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7號)第二條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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