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核發三證合一、一證一碼新式營業執照,煥發后,證照號碼將從15位升到18位,因此,納稅人還要前往不同部門,辦理涉及更換稅務登記證號碼的事項。各類企業納稅人領取一照一碼后,其在辦理需要出示稅務登記證等相關業務時,均可以營業執照代替。在過渡期內,企業在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業務時,由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按照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換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收繳其原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小編提示三證合一完成后,存量納稅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發生變更,需要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工商部門將收繳原稅務登記證。同時核發“三證合一、一證一碼”新式營業執照,煥發后,證照號碼將從15位升到18位,因此,納稅人還要前往不同部門,辦理涉及更換稅務登記證號碼的事項。
一、換發新版“營業執照”(工商部門)
核發新營業執照后,納稅人將持有營業執照正本、副本各一份,建議申請多個副本,便于企業經營。
二、重新刻制“發票專用章”(公安部門)
發票專用章中要求刻入稅務登記證號。號碼升位后,納稅人要及時申請刻制印章。另外,有些單位其他印章也可能涉及稅號變化。如合同專用章,請務必及時更換。
三、銀行信息變更,重新簽署“稅銀聯網三方協議”(銀行系統)
開設銀行賬戶時按規定要登記稅務登記號,號碼升位后,要到開戶銀行申請終止“稅銀聯網三方協議”,然后辦理稅號變更,再重新簽署新的“稅銀聯網三方協議”,否則將無法完成扣稅操作。納稅人如在多個銀行開設多個銀行賬戶,請分別辦理,切勿因此造成遲繳稅款,被加收稅務滯納金。
四、稅務證書更換(服務商)
納稅人通過網絡辦稅的,號碼升位后,納稅人應到申報系統中修改企業信息中的納稅人識別號,否則,將無法申報及網上繳稅。
另外,開通網上認證的納稅人還要在服務商處重新注冊網上認證信息;托收方式繳納金稅服務費的納稅人還要在服務商處變更托收信息。
五、稅控設備變更發行(稅務部門)
這項工作很重要!號碼升位后,納稅人開票系統要重新發行。具體步驟如下:
1、納稅人作廢手中全部發票,并保持開票系統聯網且數據上傳成功。
2、次日,納稅人登錄“網上辦稅服務廳”查詢發票結存數量,確保所有發票結存為零。如無法實現自動驗舊,納稅人需要辦稅服務廳手工驗舊。
3、納稅人持稅控設備,到辦稅服務廳納稅申報窗口進行非征期報稅。
4、納稅人持稅控設備,到辦稅服務廳金稅注銷窗口注銷稅控設備。
5、納稅人到辦稅服務廳稅務登記窗口辦理稅后變更手續。
6、納稅人持稅控設備,到辦稅服務廳金稅發行窗口重新發行設備。
7、納稅人持稅控設備,購票人身份證到辦稅服務廳發票售賣窗口申領新發票。
六、涉及號碼變更的其他事項。(統計局,民政局.....)
納稅人還要到其他涉及稅號的部門逐一辦理稅號的變更,請勿遺漏。
強調:
1、變更當月系統無法自動驗舊。建議納稅人變更當月請勿領票,開票。
2、變更次月申報后不能遠程清卡,可能需要到辦稅服務廳異常清卡。
三證合一最關心的12個疑問解答
1、“一照一碼”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答:原三證適用范圍內均可使用。各類企業納稅人領取“一照一碼”后,其在辦理需要出示稅務登記證等相關業務時,均可以營業執照代替。
2、“三證合一”后是否取消稅務登記?
答:“三證合一”并非是將稅務登記取消了,只是將此環節改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一口受理。核發一個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這個營業執照在稅務機關完成信息補錄后具備稅務登記證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3“三證合一”后,企業如何辦理注銷登記?
答:需先向稅務主管機關申報清稅,填寫《清稅申報表》。企業可向國稅,地稅任何一方稅務主管機關提出清稅申報,稅務機關受理后將企業清稅申報信息同時傳遞給另一方稅務機關。國稅,地稅稅務主管機關按照各自職責分別進行清稅,限時辦理。
清稅完畢后一方稅務機關及時將本部門的清稅結果信息反饋給受理稅務機關。由受理稅務機關根據國稅,地稅清稅結果向納稅人統一出具《清稅證明》,并將信息共享到交換平臺。
4、“三證合一”以后30日內未去稅務機關報到,是否屬于逾期登記?
答:企業在工商登記,取得“三證合一,一照一碼”證照后,30日內未去稅務機關報到,不屬于逾期登記。
5.實行“一照一碼”后,納稅人如何辦理納稅申報?
答:和原來無太大差異。納稅人在辦理工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時,等同于辦理了稅務登記證,應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15日內將其財務、會計制度或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在開立存款賬戶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全部賬號,并按規定進行申報納稅。需要網上申報的,請前往主管稅務機關開通“網上(電子)辦稅服務廳”網報功能。
6.“三證合一”后,納稅人識別號有什么變化?
答:“三證合一”推行后,新辦企業及換發證照的企業將取得工商登記部門核發的載有18位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該18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既是企業的工商登記號,又是稅務登記號。
7.“三證合一”登記制度實施后,新辦企業是否仍需貼花?
答: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施行細則》的規定,營業賬簿,包括生產經營用賬冊,記載資金的賬簿,按照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之和萬分之五貼花。其他賬簿案件貼花5元。應納稅憑證應當于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
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是指在合同的簽訂時、書據的立據時、賬簿的啟用時和證照的領受時貼花。記載資金的賬簿貼花后,以后年度資金總額比已貼花資金總額增加的,增加部分應按規定貼花。
因此,在“三證合一”登記制度下,新辦企業依然應在新設立時,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合計金額繳納印花稅,以后年度“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合計金額增加的,應在增加時申報繳納印花稅。
8.更換“三證合一”的企業,發生生產經營地址、財務負責人、核算方式信息變更,應向工商管理部門申請還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
答:實施“一照一碼”改革后,不論是領取“一照一碼”的企業還是尚未領取“一照一碼”的企業,其生產經營地址、財務負責人、核算方式三項信息的變更均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
9.企業取得“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后,如何報送涉稅信息?
答:企業辦理工商登記時已報送信息,不再重復報送稅務機關;其他必要涉稅基礎信息,由企業在辦理有關涉稅事宜時報送稅務機關。
10.“一照一碼”后,發票專用章是否用更換?
答:2015年9月1日后新設立的企業,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刻制發票專用章。
2015年9月1日前設立,并已納入升級版開具增值稅發票的企業,如登記信息發生變更,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替代了納稅人識別號,可繼續使用原有的發票專用章,待稅務端防偽稅控系統升級,并辦理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企業開票系統發行后,再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刻制新的發票專用章。
11.“三證合一”后,企業手中原有的證照需要更換嗎?
答:“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設置了過渡期,在2017年底前要完成對企業發放和換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有特殊困難的個別領域,最遲不晚于2020年底。過渡期內未換發的證照(包括各地探索試點期間發放的“一照三號”營業執照和“一照一號”營業執照,下同)可繼續使用。
同時,在過渡期內,企業在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業務時,由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按照“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換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收繳其原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過渡期后,企業一律使用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辦理相關業務,未換發的營業證照不再有效。
12.“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過渡期多長?
答:根據工作安排,過渡期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工商登記部門對2015年9月29日前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企業將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換發工作。過渡期內,改革前核發的原稅務登記證件繼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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