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中國化工商標注冊之爭,兩大國企巨頭——中國中化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化工集團公司互撕了6年多。圍繞該問題,兩大國企巨頭——中國中化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化工集團公司開展了長達6年多的商標注冊互撕大戰。商標評審委員會認為,中國化工集團公司申請注冊的中國化工商標與中國中化股份有限公司擁有的SINOCHEM中化商標等含義相近,構成近似標志,且屬于同一種或類似商品,如果兩件商標共存于市場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和誤認。
核心提示:
到底誰是真正的“中國化工”?圍繞“中國化工”商標注冊之爭,兩大國企巨頭——中國中化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化工集團公司互撕了6年多。日前,這場商標大戰終于塵埃落定。
誰是“中國化工”?“中國化工”商標歸誰擁有?圍繞該問題,兩大國企巨頭——中國中化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化工集團公司開展了長達6年多的商標注冊互撕大戰。2017年12月12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中國化工集團公司的訴訟請求,即中國化工集團公司不能獲準注冊“中國化工”商標。
中國中化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化股份,成立于2009年5月31日,是中國中化集團公司主營業務的運營主體,法定代表人寧高寧。作為其控股股東的中國中化集團公司,成立于1950年,前身為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于1965年變更為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2003年,更名為中國中化集團公司并沿用至今。現為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國有重要骨干企業,是我國四大國家石油公司之一,其擁有的“中化”“SINOCHEM”商標具有較高知名度而多次被認定為馳名商標。中國中化集團公司也是最早入圍《財富》全球500強榜單的中國企業之一,迄今已27次上榜,2017年名列第143位。
中國化工集團公司是經國務院批準在原化工部所屬企業基礎上組建的國有大型企業,是我國最大的基礎化學制造企業,在世界500強列211位,現任董事長任建新。
2011年10月24日,中國化工集團公司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提出“中國化工”商標的注冊申請,指定使用商品為第2、4類商品上。在法定異議期內,中國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商標局經審查作出不予注冊決定,決定對被異議商標不予注冊。
圖為中國化工集團公司提出申請注冊的“中國化工”商標
2015年11月27日,中國化工集團公司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申請。商標評審委員會認為:中國化工集團公司申請注冊的“中國化工”商標與中國中化股份有限公司擁有的“SINOCHEM”“中化”商標等含義相近,構成近似標志,且屬于同一種或類似商品,如果兩件商標共存于市場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和誤認。因此,2016年10月19日,商評委決定:中國化工集團公司申請的“中國化工”商標不予核準注冊。
圖為中國中化集團公司注冊的“中化SINOCHEM及圖”商標
中國化工集團公司不服商評委決定,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雖然被異議商標“中國化工”與構成要素中包含“中化”或“SINOCHEM”的引證商標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辨識不清的情形,但該情形是由歷史原因和不可控制的原因所致,考慮到目前的市場實際情況,中國化工集團公司申請注冊“中國化工”商標并無不當之處。隨著中國化工集團公司和中國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分別按照國務院國資委的通知規范使用其簡稱并與各自商標相對應,相關公眾最終應當能夠準確地區分,不會出現混淆誤認。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的被訴決定事實認定清楚,但沒有充分考慮到現實的市場情況,導致其適用法律錯誤。于是判決:一、撤銷被訴決定;二、商標評審委員會重新作出決定。
商評委和中國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均不服一審判決,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認為,綜合考慮相關公眾的語言習慣、英文單詞對應中文含義、中國中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化”“SINOCHEM”商標具有較高知名度而多次被認定為馳名商標等因素,被異議商標與引證商標已分別構成近似商標。雖然中國化工集團公司作為國務院國資委直屬企業具有較大的影響力,“中國化工”作為其企業字號或企業名稱簡稱已經大量使用,但根據在案證據,“中國化工”與中國中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中國中化集團公司在上世紀中后期至本世紀初的幾十年的歷史時期內密切關聯,且這種聯系在目前依然具有相當程度的影響。因此,即使單純從企業字號或企業名稱簡稱看,本案證據亦尚不足以認定“中國化工”與中國化工集團公司之間存在穩定的唯一對應關系。
因此,2017年12月12日,北京高院終審判決:一、撤銷北京知識產權法院(2016)京73行初6403號行政判決;二、駁回中國化工集團公司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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